中 建 教 育
《全 国729所 校 区》
专注建筑类人才教育、18年培训经验
【基建大国一站式服务品牌,考试报名+培训+推荐就业+资质新办+资质升级+资质收购+项目围标】
打造工程领域生态供应产业链
【注册环保工程师】招生简章
中建教育,成立于2002年6月1日是由建设行业主管单位、建筑行业协会、全国建筑类院校及其科研单位等行业内权威专家组建而成,主要承担建筑行业中的人才培训,管理咨询以及人才推荐,建筑、勘察、规划设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升级等服务工作,尤其在执业资格考试教育培训方面,目前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在师资组建方面,中建教育汇集了建筑行业内顶尖级别的专家及其建筑人才培养的资深学者,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服务范围方面,以北京为发展中心、上海为运营总部,现在已辐射到、广州、深圳、重庆、武汉、成都、济南、青岛、郑州、南京、杭州、兰州、厦门、武汉、西安、重庆、郑州、贵州、贵阳、合肥等重点城市,年培训30多万人次,并且依据本公司培训学员及合作单位的口碑宣传,其培训规模和服务范围正在不断加大。
经过多年努力,中建教育已与我国众多建筑类知名院校、设计院、协会及知名网站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中建教育与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天津大学、武汉测绘学院、上海同济、北京建工、海事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央财大等高校强大的师资和技术力量支持,现已在全国各地发展了百余所合作院校。同时,学院还与国内外数百家知名建筑工程企业达成长期合作协议,为其进行人才培训、输送人才,成为中国建工行业最重要的人才贮备基地之一。 并筹建了信息庞大、内容齐全及准确可靠的建筑行业各类信息数据库。从而为我国建筑行业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作为建筑行业专业化人才培养单位,中建教育将始终以“为我国培养建筑行业精英人才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主要发展目标。实现梦想,是我们每个人不断追求和上进的动力,为了帮助大家尽快圆梦,中建教育愿与您携手并进,共创美好的明天。
基本信息 |
注册环保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环保工程师在环境保护各种领域中担任顾问,他们在有关生产过程的环境技术的改善发展方面作出了贡献。另外,他们还努力将不同生产领域的企业设施带来的影响减低到最低限度,努力保持环境生态平衡,从环境角度提出改变商品生产方式的建议同属于他们的使命。他们检查企业和机构是否遵守了环境相关规定和义务,并且总结和发表环境技术方面的意见。他们主要就职于各行各业的企业之中,这些行业都有特殊的与环境有关的意义。 2021年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时间是10月23-24日。 2022年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时间是11月5-6日。 |
考试设置 |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当次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 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小时;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半天均为3小时。 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 |
报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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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考试人员应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专业工作经历表(基础科目免试人员填写),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报名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专业工作经历表、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同版)到报名点办理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报名表反面。通过基础考试后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须带好《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
考试科目 |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 (分为公共基础部分和专业基础部分)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时间1 天,上、下午各4小时。 考试内容包括17个科目:公共基础部分(十一个科目,共计120题,均为单选题,每题一分)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信号与信息技术、法律法规; 专业基础部分(6个科目,共计60题,均为单选题,每题两分)工程流体力学与流体机械、环境工程微生物学、环境监测与分析、环境评价与环境规划、污染防治技术、职业法规。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时间2天,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 考试内容(共9个科目):环境法规与标准、水污染防治工程技术、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实践、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实践、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实践、物理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物理污染控制工程实践。 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上、下午各70题,前40题为单选题,后30题为多选题。专业知识考试不分专业方向,均为必答题。 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物理污染防治四个专业方向,上、下午试卷均由必答部分和选答部分组成,必答部分12题,每个考生不分专业方向均须作答;选答部分由每个专业方向的各13题(共52题)组成,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任一专业方向的13题作答,跨专业作答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上、下午合计计分,试卷满分100分。 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
报名条件
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专业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⒈取得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下同)或相近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⒉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⒊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⒈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⒉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⒊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⒋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⒌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⒍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⒈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⒉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⒊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⒋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⒌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⒍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⒎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⒏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专业对照表
业范围 |
专业划分 |
新专业名称 |
旧专业名称 |
环保工程 |
本专业 |
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
环境生态工程 环保设备工程 资源环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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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环境监察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 地球环境科学 生态学 环保设备工程 资源环境科学 资源科学与工程 |
相近专业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水质科学与技术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土木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安全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 水质科学与技术 给水排水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热能工程 能源工程 土木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资源与海洋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工工艺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工设备与机械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工艺与设备 机械电子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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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 |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
授课专家介绍
姓名 |
师资背景 |
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现为中建教育特聘讲师。长期从事工程类、司法类考试的辅导教学工作,是当前建造师培训课程中人气颇高、倍受考生欢迎的新生代讲师。陈老师的讲义重点突出,知识点表格化利于记忆;她上课节奏紧凑,不拖泥带水,强调知识点,更关注方法论;他的课程不是停留在“是什么”,而是深挖“为什么”,更不忘教你“如何记”;巧妙的把通过考试变得实实在在,轻松愉快,深受广大学员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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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星 |
主要讲授财会金融类、法规类课程。多年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网络授课经验。讲课条理清晰,紧扣重难点,深入浅出,旁征博引 |
魏京花 |
参编多部包括《注册电气工程师公共基础考试百日备考》、《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教程》、《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真题解析》等教材;在全国多个省市主讲普通物理课程,教学效果好,深受学员好评和欢迎 |
张英 |
勘查设计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专业工程师;主编或参编《流体力学》、《工程流体力学》、《流体力学及其工程应用》、《全国勘查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复习教程》及考试复习题集等多部教材,从事流体力学、水力学等课程教学30余年,教学经验丰富,深受学生好评 |
钱民刚 |
中建教育签约授课老师,主讲《建筑结构》、《公共基础》等课程;1983年获天津大学固体力学专业工学硕士学位;自1995年至今一直从事建筑师、勘察设计考试教学工作,是一位授课经验丰富的执业注册辅导讲师,逻辑思维严密的授课特点及质量赢得了广大学员好评! |
金安琍 |
计算机软件专业,1985年至今从事计算机基础教育,讲授计算机信息技术基础和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课程,近年来讲授注册工程师计算机基础部分 |
许怡生 |
参与编写了《注册工程师考试专业基础课精讲精练》、《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教程》,《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教程》等教材的电气与信息部分;参与注册工程师电气与信息课程的考前培训工作,积累了丰富的考前培训经验 |
李魁元 |
参加了首都机场2号航站楼、国务院会议室、阜外医院高压氧舱、地面卫星站、北京医院、同仁医院、人大常委会办公楼、政协礼堂改建等几十项工程的设计;管理委员会聘任的考试辅导班授课老师,担任设计业务管理和职业法规部分 |
陈向东 |
多年从事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工程经济”课程、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经济”课程;在多年的执业资格考试辅导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讲课环环相扣、重点、难点突出,深受全国学员的喜爱。 |
马红梅 |
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完成科研项目8项。主讲一级建造师,电气工程师课程,讲授条理清晰、通俗易懂、重点突出,考点把握准确,通过率较高,深受学员欢迎。 |
封孝辉 |
主讲电力系统分析,电机拖动,高电压技术等课程,主持及参与多项国家级高校基金项目,并发表多篇核心期刊论文,专业知识深厚、教学经验丰富,对考试方法及复习有独到的见解,考试内容把握准确,考点分析透彻。 |
马宏伟 |
北京交通大学博士。在多所院校主讲《项目管理》、《土木工程施工》、等课程。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授课深入浅出、条理清楚,紧密结合考试大纲,考试针对性强! |
谢雨飞 |
博士,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任职于北京某高校讲师,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讲课重难点突出,思路清晰。 |
陈向东 |
多年从事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工程经济”课程、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经济”课程;在多年的执业资格考试辅导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讲课环环相扣、重点、难点突出,深受全国学员的喜爱。 |
课程安排
全国 729 所校区课程安排、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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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
《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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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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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类别 |
课程安排 |
收费价格 |
密训保障班 |
录播课:备考导学班+教材精讲班+考点强化班+习题解析班 |
6980 元 |
绝密取证班 |
录播课:备考导学班+教材精讲班+考点强化班+习题解析班 直播课:考前密训班+应试技巧班 |
12980 元 |
全程托管班 |
录播课:备考导学班+教材精讲班+考点强化班+习题解析班 直播课:考前密训班+模考点题班+应试技巧班+考前密卷(接近98%) |
19500 元 |
学习期限: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学员本人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直至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续学申请:学员,需在其报考所在地区考试分数查询方式公布之日起 30 日内向中建教育提供相关科目参加考试且未通过的证明,提出申请并审核通过后可享受第二年免学费的优惠
支付方式
开户名:中建英才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万通中心支行
开户账号:1109 1095 8410 902
联系方式
1、中建教育官网:www.zhongjianjiaoyu.com
2、中建教育咨询电话:4000-999-100 微信 13391621368
3、中建教育招生中心:010-59003600、010-56226880
4、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国贸建外SOHO大厦
代报名服务
1、学历要求不够 学历不符解决方案?
2、所学专业不符 专业不符合解决方案?
3、工作年限不够 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年限不够解决方案?
4、单位不符,无相关工作证明 ?无社保缴纳记录 哪些省份需要社保? 没有社保解决方案?
5、考试代报名费用包含:考试官方报名、考试审核、考后领证、协助完成证书注册!
6、代报名签订合同,100%通过审核,无需担心年限、学历、专业、工作单位证明等,一站式解决!代报名,尽快确定,每个地区只有一家合作单位出具报考证明,限制 30 人报考,同一单位报考人数过多,人事局不给审核!
7、代报名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扫描件+2 寸电子版白底照片、中国人事考试网账号密码。
注册环保工程师含金量高吗
1、考证难度大,证书数量少
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考试科目多、难度较大。基础考试相对简单一些,通
过率高一些,专业考试有-定的难度,通过率大概在15% ~ 20%。据相关数据统计,全国目前我国总的
注册人数大概2w人,因此环保工程师的就业前景非常可观。
2、职业前景可观
据国际经济学家预测, 21世纪环保市场将成为世界经济贸易结构性变化所产生的四大市场之一。环保产业包括工业产品、环保服务业、大规模环保设施和系统四大类。我国环保产业产值已达6000多亿元,环保企业数万家,已初步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大军。
注册环保工程师在环境保护各种领域中担任顾问,他们在有关生产过程的环境技术的改善发展方面作出了贡献。另外,他们还努力将不同生产领域的企业设施带来的影响减低到最低限度, 努力保持环境生态平衡,从环境角度提出改变商品生产方式的建议同属于他们的使命。他们检查企业和机构是否遵守了环境相关规定和义务,并且总结和发表环境技术方面的意见。他们主要就职于各行各业的企业之中,这些行业都有特殊的与环境有关的意义。
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流程
第十一条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可以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第十二条 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为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注册审批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审查机构。
第十三条 取得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出具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和审查意见报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审批。
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自受理申报人员材料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共同作出批准决定。对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决定送达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核发统一制作和用印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十六条注册环保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有效期限内是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环保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第十七条 初始注册者,可自取得资格证书之日起3年内提出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在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申请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四)逾期申请注册人员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届满前30个工作日,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审批机构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三)达到注册期内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环保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并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原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三)工作调动证明或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的证明、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第二十条 注册环保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
(四)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七)注册失效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注册环保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注册环保工程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及时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建设部会同国家环保总局审核批准后,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注销注册的;
(三)有本规定第二十条所列情形的;
(四)不符合规定条件取得注册的;
(五)被依法撤销注册的;
(六)受到刑事处罚的;
(七)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三)因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或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对被注销注册或不予注册的人员,在重新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的,可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申请注册。
第二十四条 注册审批机构应及时向社会公告注册有关情况。当事人对注销注册或不予注册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
第二十五条 注册环保工程师应在一个具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环保专业工程设计执业活动。
第二十六条 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环保专业工程设计;
(二)环保专业工程技术咨询;
(三)环保专业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
(四)环保专业工程的项目管理;
(五)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七条 在环保专业工程设计活动中形成的设计文件,必须由注册环保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生效。需注册环保工程师签字盖章的设计文件种类和办法,由建设部会同国家环保总局另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 修改注册环保工程师签字盖章的设计文件,应由该注册环保工程师本人进行;因特殊情况,该注册环保工程师不能进行修改的,应由其他注册环保工程师修改,并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同时对修改部分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 注册环保工程师从事执业活动,由其所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因环保专业工程设计质量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接受委托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接受委托的单位依法向承担设计责任的注册环保工程师追偿。
第三十条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管理办法由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另行制定。